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条例
日期:2024-01-08  发布人:公共卫生学院  浏览量:256

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条例

湘南学院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面向本校和本市开放,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我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结合《湘南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本实验室面向本校和本市开放,进入实验室前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前相关准备工作。

实验室根据相关实验内容,统筹安排实验时间,以保证实验项目有序进行。

实验中,实验人员应遵守本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

实验必须注意安全,节约水电及实验材料。

仪器设备若有损坏须报告管理人员并酌情赔偿。

遇到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时报告管理人员

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成果。

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需填写《开放性实验登记表》,交给实验室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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