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微生物组学研究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入室须知
日期:2024-01-08  发布人:公共卫生学院  浏览量:267

生物医药微生物组学研究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入室须知

 

1.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实行对外开放,面向全校广大师生和校外单位。

2.进入师生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及研究工作,必须服从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进入重点实验室进行实验及研究工作前必须缴纳一定管理费(对校外单位),并缴纳设备损坏抵押金(实验结束时如无损坏,将全部退还)。

4.实验室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室无关的物资,保持室内整洁。爱护室内财物,进出实验室必须进行登记。

5.实验人员严禁在工作区域开展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保持实验环境相对安静。

6.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纪律、爱护公物,保持室内肃静和清洁,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7.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防火措施,对没有安全保证的实验坚决禁止进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和处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8. 对实验中使用含有挥发性、放射性和生物危害性的物质,应严格按有毒有害物的使用管理处理,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必须按照有关制度及规定执行。

9. 初次使用仪器时,应参照仪器使用规程并由仪器负责人指导仪器使用方法,直至能够熟练掌握方可独立操作。使用仪器时认真操作,及时记录;仪器出现故障应及时停机并立即向仪器负责人报告。

10. 仪器使用后应在本台设备登记本中登记使用时间、仪器运行情况等,并保持仪器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可擅自将仪器借出或搬入其它实验室。

11. 实验完毕,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实验室及实验设施的清洁卫生,倒垃圾, 关好水、电、门窗,大门上锁方可离开

12. 凡在我重点实验室进行实验及研究工作所获得的成果必须注明“生物医药微生物组学研究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资助”字样。

 

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2021年9月15日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