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加强疫情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5  发布人:公共卫生学院  浏览量:281

关于继续加强疫情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响应疫情防控情况新变化的要求,全力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学校学生工作最新指示精神,结合前期学生复课复学情况,需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学校“师生健康报告”制度。全体学管人员要继续做好学生在易班app校本化健康打卡工作,实时监测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若班级学生在体温检查过程中发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状况,学生应立即上报辅导员,辅导员须严格按照流程上报学校医务室,由医务室进行诊断并全程掌握情况,辅导员同时要将情况上报学院领导及学生处。二级学院学管人员需对本学院所有班级学生填报的《学生填报信息表》情况进行普查,学生处将对各学院、各班级进行抽查,若抽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不履职等情况将实时通报并按疫情防控问责规定进行问责。

二、严格执行佩戴校园出入证制度。出入证是学生校园通行身份凭证,学生出入校园、各教学楼、场馆、食堂、宿舍等场所均须佩戴。严禁学生聚集打牌、点购外卖、翻越围墙等违纪行为,一经核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若学生不配合班级、职能部门、学校的管理,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行学风督查考勤制度。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实施课堂考勤制度,成立专门的学生课堂考勤小组,通过现场检查、蓝牙点到等方式做到“有课必考勤”,并做好考勤记录,建立台账备查。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的学生情况,出现与疫情相关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学生处。

四、严格执行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制度。各二级学院要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和学生心理危机防控工作。学管人员要深入学生寝室,积极下寝室落实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学生日常行为习惯教育、寝室内务督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共同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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