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2-20  发布人:公共卫生学院  浏览量:108

 

湘南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

      上学期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湘南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和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的规定,每学期对学生德、智、体进行一次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及院级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内容:

  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学生德、智 体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

二、测评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湘南学院关于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和校级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的规定进行操作。所有的加分或减分必须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审定,绝不能随意加、减分,凡是没有依据的加、减分一律无效,并视为材料不合格,退回二级学院,重新评定上报。

2、各二级学院将学期综合测评交学生处3103办公室,待学生处审查后,要将2015级以上年级的成绩抄到管理卡上,一式两份(辅导员、学生处各一份)。

3、综合测评可通过“掌上湘南”平台进行测评。

    4、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比例:

  1)特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学年,评奖比例为全院学生总人数的1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音、体、美专业的学生,非专业课成绩不低于75);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学年,评奖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3%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600/学年,评奖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5%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400/学年,奖励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12%

    5、特等奖学金的申报要严格标准、指标和条件,所评对象要附学期各科成绩(复印件),在学校、学生处还没有最后审定其为特等奖学金之前,上报名单应在一等奖学金之列。

    6、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和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的顺序必须一致。奖学金的评定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测评的评定以班、学号为单位进行。上报材料时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不能分年级单个上报。高年级排前,低年级排后,并注明年级、班级及人数。

    7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统一用A4纸打印上报(每页按25个人排列制表,学生本人签名,一律使用碳素水芯笔,不能用圆珠笔)。纸质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一份,要求统一用Excel制表。

   8、确保学生姓名和交行账号的准确性。要求:(1)姓名不能用繁体字;(2)账号和姓名中间不能有空格,账号统一设置为文本格式;(3)客户名称和银行卡号必须为同一个人,不能用别人的账号。各二级学院在上报材料前必须严格要求学生本人反复校对自己的姓名和交行账号,凡是因姓名或交行账号出现差错而无法识别发送失败的,一般不再重新发放,概由二级学院和学生本人负责。

    9、要严格标准,指标不能突破,凡是当年度有违纪、考试舞弊受处分和恶意拖欠学费以及寝室检查二次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计算奖学金时,要严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计算。

   10、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求按时、准确、零差错。请各二级学院于20172月底之前将纸质文档(奖学金发放表一份,奖学金汇总表一份,综合测评汇总表一份)和奖学金发放表的电子文档(各年级奖学金发放表整合为一个总发放表),

                                         湘南学院学生处

                                         201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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